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最新进展。该专项整治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中的一些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和部门,虚报冒领补贴、侵占集体资金、挪作他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侵害农民群众利益,影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也削弱了政策落地效果和政府公信力。群众反映强烈,期待继续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宁夏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列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性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区已组织排查乡村振兴领域资金387亿元,覆盖财政惠农补贴、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乡镇财政资金使用各上。排查共发现问题1693个,整改率达9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0个百分点,反映出宁夏推进资金规范使用的力度与成效。查处方面,宁夏纪委监委坚持从严从快、精准发力。全区共立案582人,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地区和部门在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59人,涉及王海宁、蒋哲文等重点案件。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3人,移送检察机关39人,形成持续震慑。通过查处和追缴,共清缴追回资金8207万元,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经济利益。制度建设同步推进。整治过程中,宁夏纪委监委推动有关行业部门健全完善制度65项,围绕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夯实长效监管基础。展望2026年,宁夏将深化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工作。一是坚持分级负责、综合施策,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查、改、治全链条监管,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管理。二是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督导,通过数据比对提升预警精准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三是推动长效治理,系统梳理并完善制度,补齐监管盲区,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可执行、可落地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乡村振兴资金既是发展资源,也是群众关切所在。宁夏通过专项整治清理积弊,意义不仅在于追回损失,更在于提升基层治理公信力。让每一分钱都在规范透明的机制下发挥作用,乡村振兴才能持续释放惠农利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