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明显,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注脚。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数据显示,环境质量改善趋势延续并总体向好。 从“十四五”期间整体情况看,我国生态环保工作有所进展。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重污染天数减少25%;全国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这些变化表明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的成效。 环境空气质量上,2025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持平。总体来看——全国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改善。 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各有侧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降幅最大;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这与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控制等措施密切涉及的。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反映出治理工作开展。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5%,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改善速度加快。 地表水环境质量上,改善同样持续。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持平。整体水环境质量保持较好,劣质水体得到有效控制。 七大流域水质改善较为明显。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3.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作为重要水资源和生态廊道,这些流域水质改善对保障国家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意义突出。 湖库水质继续向好。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个数占比7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治理措施持续落地,重点湖库污染防治取得更实的进展。 生态环保成效的形成,离不开系统施策和综合治理。围绕大气、水等重点领域,通过推进重点行动,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合力推进的治理格局。同时,生态环保督察执法持续加力,环境标准约束更严,企业绿色转型提速,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 展望未来,生态环保工作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26年,生态环境部将推进“十五五”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从七个上发力:一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巩固既有成果;二是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深入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强化制度约束;四是推进科技支撑与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五是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防范环境风险;六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制度机制。这些举措将为“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打下基础。
环境质量每一点改善,背后都是治理理念的更新与治理能力的提升。面对进入深水区的污染防治任务,既要看到数据向好的趋势,也要保持对波动风险的清醒。以更系统的制度供给、更精准的治理工具和更强的绿色发展动能巩固成果、提升品质,才能让“美丽中国”的成色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更可感、更稳定、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