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防考核曝光重大安全隐患 学生宿舍封窗、厂房混用问题突出

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背景下,广东省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组近日在东莞开展巡查,以养老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寄宿制学校、工业园区、在建工地等为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既查场所本身的风险点,也倒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履职情况。

抽查过程中暴露出的若干隐患具有一定共性,折射出部分单位在安全治理上仍存在“重防盗轻逃生、重经营轻管理、重装修轻规范”等倾向。

一是问题表现较为集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与产业园区两类重点领域。

考核组在东莞市东城区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检查时发现,小学生宿舍外窗被防盗网完全封闭且缺少可开启装置,初中宿舍虽设置了可开启机构,但被扎带固定,形同虚设。

现场检查人员指出,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火情,外窗往往承担紧急疏散与外部救援双重功能,封堵或“锁死”将直接削弱逃生路径与救援效率,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关于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求。

考核组同时提出改造建议,如采用断电可自动开启、兼顾日常管理与应急逃生的装置等,督促校方尽快落实整改。

在工业园区方面,考核组随机抽取旧厂房改造园区进行检查,发现分租式厂房缺乏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楼栋由多家企业分割使用,造成疏散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检查中还发现企业内部功能混用较多,办公、研发、生产、仓储混杂在同一空间,货物堆放挤占疏散走道,个别安全出口设置密码锁,甚至在楼梯间或公共区域私设库房。

考核组强调,这类布局一旦遇到火灾,烟气蔓延快、人员疏散难、救援展开受阻,极易酿成伤亡事故,应坚决吸取以往同类事故教训。

二是原因具有结构性,既有认识偏差,也有管理短板。

从学校宿舍“窗户全封闭”的现象看,一些单位出于防盗、防坠等考虑采取“一封了之”的做法,忽视了消防逃生和救援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停留在“单一目标”的局部最优,而非“综合安全”的系统最优。

与此同时,部分场所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对可开启机构被固定、应急通道被占用等细节问题缺少发现与纠正机制。

从工业园区隐患看,旧厂房改造后“多业态、多租户、快周转”的经营模式增加了管理复杂度:业主方更关注出租率与改造成本,承租企业则倾向于压缩空间、混合使用以降低运营支出,导致防火分隔、疏散设施等基础条件先天不足或后期被破坏。

再叠加园区统一消防管理体系不健全、责任边界不清晰、变更用途和二次装修缺少有效审核把关,隐患容易反复出现。

三是影响不容低估,存在“小隐患引发大事故”的现实风险。

寄宿学校夜间人员集中、学生自救能力相对较弱,逃生通道与外窗救援条件任何一处受阻,都可能放大灾害后果。

工业园区企业密集、货物堆存量大、部分工艺涉及易燃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与烟气扩散速度快;若疏散楼梯不足、通道被占用、出口被加锁,将使“早发现、快撤离”的关键窗口被压缩,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显著上升,并可能对周边公共安全和产业链稳定造成连锁影响。

四是对策应突出“系统治理”和“闭环整改”,以标准化、责任化、数字化提升治理效能。

对寄宿制学校,应在确保防盗、防坠的同时,严格落实门窗不得影响逃生和救援的要求,完善外窗应急开启措施,定期组织夜间疏散演练与宿舍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发现—整改—复核—销号”的闭环机制。

对工业园区,应压实园区业主(管理方)的主体责任,推动统一规划与统一消防管理:清理占用疏散通道的堆放物,拆除影响疏散的隔断和违法设置,纠正安全出口加锁或设置密码锁等行为;对办公、仓储、生产混用场所,依法依规设置防火分隔,补齐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设施短板;对小微企业集中的园区,可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日常巡查评估,提升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和频次。

监管层面,应把“随机抽查+问题通报+复查回访”作为常态手段,对问题多发的行业与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采取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形成震慑。

同时,推动老旧厂房改造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链条纳入消防安全条件审查与动态监管,避免“先出租后治理”“边经营边补课”。

五是前景判断上,应以此次考核巡查为契机,推动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

随着城市更新和产业空间再利用加速,旧厂房改造园区、分租式厂房等形态仍将长期存在,治理重点应从单点整治转向制度建设:明确园区管理方与承租企业的责任清单,建立统一的消防设施维护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则要把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刚性指标,做到设施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演练常态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来不得半点松懈。

此次省级消防工作考核的发现,既是对现存隐患的直接曝光,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

各相关单位应以此为镜鉴,深刻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火设施,规范经营管理,消除各类隐患。

政府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严守消防红线,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