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公益诉讼持续发力:督促修复长江河道超700公里,织密大保护法治防线

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之际,湖北省检察机关交出一份沉甸甸的生态司法保护答卷。

数据显示,自2016年《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长江案件数量占全国同类案件总量近两成,其中52起案例被最高检列为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凸显司法力量在流域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长江湖北段干线长度占全流域近五分之一,伴随城镇化进程加速,非法采砂、侵占岸线、船舶污染等问题曾长期困扰流域生态安全。

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汪存锋在发布会上指出:"过去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跨区域违法成本低,导致‘九龙治水’难题突出。

"对此,检察机关创新建立"属地+交叉+巡回"办案机制,破解了跨11个市州、涉及26个县区的管辖权争议问题。

生态修复成效正在显现。

通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察机关不仅清理固体废物超百万吨,更推动建立船舶污染物全链条监管体系。

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使‘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成为司法实践常态。

"据统计,湖北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中,72%已专项用于岸线复绿、湿地修复等工程。

协同治理模式成为破题关键。

湖北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与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与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商制度,针对非法采砂等跨省作案特点开展联合督办。

这种立体化协作网络推动治理效能提升——2023年长江湖北段非法捕捞案件同比下降38%,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94.5%。

面对绿色低碳发展新要求,检察机关将监督重点转向碳排放、新能源等领域。

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监督已推动470家企业完成废气治理改造,并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提供法律指引。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专家评价:"湖北实践表明,司法能动性与行政执法能形成良性互补,这种模式对黄河、珠江等流域治理具有借鉴价值。

" 十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在长江保护中的实践充分证明,司法力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从近五万件案件到七百多公里的河道修复,从亿元级的损害赔偿到全链条的污染监管,这些成就背后是法治精神的深入贯彻和司法担当的充分体现。

当前,长江保护已成为国家战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法治守护者的作用,与各部门、各地区携手同行,让长江这条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健康、美丽的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