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市集中通报破坏营商环境案件

最近,辽宁鞍山、抚顺、丹东这三个市的纪检监察机关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党员干部给通报处理了。这次公开的这些案子覆盖的地方挺广,涉及的方面也不少,问题性质都很典型。这事儿是辽宁省反腐败斗争的一部分,也是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这些案子直接影响了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危害挺大。 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原书记陈立平,利用职权给私企摊派不合理费用,把管理对象当成“提款机”,给企业增加了负担。鞍山立山区城管执法局原局长赵世宏,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偏袒违规企业,还搞人情案、关系案,破坏了执法公正和市场公平。台安县人民法院原法官刘洪洋干预案件执行,让司法公信力成了谋私工具。 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井家沟村原书记刘运平直接向企业要钱物。新抚区城管队榆林办原负责人关英智把执法权变作寻租工具,跟监管对象交换利益。东洲区民政局原局长邢玉芝长期没履行好监管职责,默许纵容企业侵害群众利益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副主任刘金刚在项目承揽、拨款环节受贿。东港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丰伟长期干预殡葬领域经营活动牟利。 这些案子有几个特点:权力寻租出现在行政管理、执法、司法审判、基层自治等很多层面;手段多样;时间跨度长;破坏性大。辽宁省还有这三个市的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人员是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体现。 这次通报也是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和对干部的警示。营商环境好比水土,好的话才能万物生长。辽宁三市集中通报破坏营商环境案件是一次深刻警示:优化营商环境永远没有尽头,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得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关键环节和腐败高发领域,强化监督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得以此为鉴严守纪法底线规范用权廉洁用权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