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减轻换房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6年起继续实施住房换购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规定,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可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标准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个税;新购住房金额低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比例退还相应税款。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减轻居民换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政策安排。此次政策延续,既延续了既有制度安排,也深入回应了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随着政策落地实施,有望释放更多换房需求,促进供需更好匹配,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更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