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在政绩观上仍有偏差,突出表现为重表态轻落实、重短期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重“显绩”轻“潜绩”;近期通报显示,一些地方为在榜单排名上“进位”,通过购买咨询服务追求“包装式”政绩;也有部门在招商引资等考核中层层加码,导致基层靠虚假佐证、编造数据完成任务,出现资金到位数据虚报等问题。这些现象反映出个别干部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认识偏差,背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原因——政绩观偏差往往与考核导向、权力运行和监督约束不匹配相互交织。一些地方片面把排名、增速、指标当作“硬成绩”,把能否“立竿见影”作为主要标准,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系统工作;少数干部存在本位主义,把局部利益置于整体利益之上,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分领域仍有重部署轻执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惯性做法。同时,少数地方制度机制相对滞后,统计审核、项目评估、债务约束、绩效评价与干部监督衔接不够紧密,给形式主义、数据造假留下空间。 影响——政绩观偏差不仅造成资源错配、决策失真,也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增加经济社会运行风险。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挤占公共资源,甚至诱发盲目举债上项目,给财政可持续性带来压力;“换赛道”“另起炉灶”式施政,容易导致政策不连续、规划难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统计失真则直接影响宏观决策质量,损害政府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若放任“虚功浮夸”蔓延,将持续掣肘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和治理现代化。 对策——此次学习教育在部署上强调系统治理与正向引导并重,既解决当下问题,也着眼长效机制。通知明确,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政绩体现在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中。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环节,要求深入梳理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以制度约束遏制“指标冲动”“排名冲动”。同时,通知强调“开门教育”,把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成效贯穿整改全过程,推动政绩标准回到人民立场、回到发展规律。各地春节后召开的“新春第一会”也多有部署提升干部素质、改进作风,发出以能力作风建设护航发展大局的信号。 前景——从时间节点看,此次学习教育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和前瞻性。2026年处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交汇期,也是地方换届的重要阶段。此时开展学习教育,有利于在干部队伍调整、发展规划衔接、重大项目论证和政策储备过程中,更校准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随着学习教育深化、制度机制持续完善、群众监督更加有力,预期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与遵规守纪相统一,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的鲜明导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作风保障和治理支撑。
政绩观是干部从政的指南针,直接关系发展方向和发展质量。此次学习教育不是一次简单的思想整顿,而是一次面向问题的政治体检和思想检视。通过系统学习、深入查摆、扎实整改、建章立制,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把务实担当体现在行动中。唯有如此,才能在新征程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