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162名看护辅警 报考条件与流程一文读懂

长春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公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2名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充实基层警务力量,提升公安机关日常运转效能;此次招聘是长春公安系统近期规模较大的一次辅警补充行动,标志着当地公安机关推进警务辅助力量规范化建设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岗位性质与职责定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执法性质,受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须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日常巡逻、安全看护及突发情况辅助处置等任务。这个定位既明确了辅警与正式警察之间的职能边界,也反映了公安机关对辅助力量依法规范使用的一贯原则。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基层警务工作量持续增加,警力资源相对紧张的问题在多地不同程度存在。通过公开招聘辅警,补充一线非执法岗位人员,已成为各地公安机关缓解警力压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报考条件与资格要求 公告明确,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持有吉林省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考量。 另外,公告列明11类不得报考的情形,包括曾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有吸毒嫖赌记录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这一负面清单的设立,旨在从源头把控人员素质,确保辅警队伍的整体廉洁性与可靠性。 在回避制度上,公安机关民警及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原则上不得被招聘至同一部门或存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风险。 三、招聘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共分八个环节,依次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9时至3月13日14时,逾期不予补报。报名须通过本人手机号注册,身份证号与手机号为唯一查询依据。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3月13日17时截止,未通过者可申请复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信网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并于当日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对应的规定执行。 笔试科目为闭卷考试,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拟聘用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合同。 四、待遇保障与管理规范 受聘人员月薪为31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另享有执勤补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吃住班统一管理。这一薪酬水平虽属基础档次,但结合稳定工作环境与规范的管理制度,对部分有意从事公共安全服务工作的求职者仍具有一定吸引力。 公告同时强调,全程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均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所有拟聘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前景与意义 警务辅助人员制度是我国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优化警务资源配置的重要探索。长春此次公开招聘162名辅警,既是对现有警力结构的有效补充,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随着相关法规制度的优化,辅警队伍的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有望持续提升,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安全上起到更加积极作用。 有意报考者可登录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获取公告全文及报名入口,其他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一律不予采信。

从公开招聘到体检考察,再到公示聘用与合同管理,长春此次招录在程序上做到了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对报考者而言,这是一次以规则为前提的公平竞争;对城市公共安全治理而言,则是补强基层力量、提升警务效能的务实之举。程序走实、标准落细,才能让每一名走上岗位的辅警在制度框架内履职尽责,更好守护城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