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望城盘活闲置农房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 村民年增收超百万元

问题:在不少村庄,人口外流与居住形态变化叠加,老宅闲置、土地零散、设施老化等现象较为普遍。

一些农房因无人居住而年久失修,既难以形成有效资产收益,也影响村容村貌与乡村公共安全。

如何让“沉睡”的农房资源变为可持续的增收渠道,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道现实课题。

原因:一是供需结构发生变化。

随着城乡交通条件改善和休闲消费升级,部分城市居民对“短住度假+长住康养”的乡村生活方式需求上升,但受限于房源分散、改造标准不一、配套服务不足,需求难以有效落地。

二是单户农户改造成本高、运营能力弱。

农房改造涉及资金投入、设计施工、证照合规、营销获客、服务管理等多环节,个体农户往往难以承担前期投入与经营风险。

三是资源要素缺乏整合机制。

过去闲置资产的流转缺少统一平台和可复制的运营模式,导致“有房无市”“有景无业”的困境长期存在。

影响:乔口镇蓝塘寺村的实践表明,建立村集体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盘活机制,有助于把分散资源组织起来、把不确定收益稳定下来。

在蓝塘寺村,村民将闲置农房以长期租赁方式交由村集体控股企业统一改造运营,老屋“焕新”成为康养民宿和乡村体验空间,村民则按合同获得稳定租金收入。

集中发放租金分红的场景,折射出农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现实路径:闲置资产被纳入经营体系后,收益可预期、管理更规范,农户获得“可持续、可兑现”的增收来源。

同时,民宿运营带来的建筑施工、保洁管家、餐饮服务、农业体验等岗位,让部分村民实现就近就业;一些村民还通过小餐饮、农家乐等“微创业”延伸增收链条。

更重要的是,统一打造的民宿集群吸引城市客源与社会资本进入,乡村从“流量”变“留量”,产业从“单点”走向“生态”。

对策:从地方经验看,盘活闲置农房要避免“一哄而上”,关键在于制度安排与运营能力同步发力。

其一,依法依规推进流转与改造,明确租期、租金、用途、维修责任等条款,保障农户权益,降低交易成本。

其二,发挥村集体组织优势,通过村集体控股平台统筹资产、统一标准、统一招商运营,既减少同质化竞争,也能把收益分配与公共服务改善形成联动。

其三,聚焦“可运营”而非“可改造”,围绕客群需求设置产品体系,开发农事体验、亲子研学、康养度假等场景,形成淡旺季互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其四,完善配套要素,推动道路、停车、污水处理、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同步提升,并加强服务培训与安全管理,确保乡村旅游与民宿经济走上规范化轨道。

其五,引入社会资本要坚持“村民参与、利益共享”,通过租金、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让村民从项目的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受益者。

前景:随着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将更加频繁。

闲置农房盘活有望从“单村试点”走向“片区联动”,从“民宿单业态”拓展到农产品加工、乡村文创、康养服务等综合业态。

但也要看到,可持续发展仍取决于三点: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避免脱离村庄资源禀赋与市场容量盲目扩张;二是守住生态与文化底色,在修旧如旧、风貌协调、环境承载等方面把好关;三是建立长期运营机制,提升品牌、服务与治理能力,防止“重建设轻管理”导致后续收益下滑。

若能在合规流转、标准建设、专业运营与利益联结上形成稳定机制,闲置农房将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城乡融合的重要支点。

蓝塘寺村的实践启示我们,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资金投入,而需要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要素。

通过盘活闲置农房,不仅让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更重要的是探索出一条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这种模式的推广应用,必将为更多乡村注入发展活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