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咱们把话题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上开始聊。就在不久前,全国总工会把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方案给发了出来,里面一共定了10项实打实的举措,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好这些劳动者的权益。大家也知道,新经济发展这么快,跟它绑在一起的新就业形态数量在飙升,类型也越来越丰富,已经成了咱们劳动者队伍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现在这套保障制度还得赶紧优化一下,咱得按照“投资于人”的基本思路来搞。 所谓分层分类保障,其实就是把人先分个类再做事。第一类是灵活就业人员,咱们把他们先分成两拨:符合劳动标准的直接就把他们认定成受雇劳动者,平台企业这些用人主体就必须老老实实履行用人单位的责任。这种分类该怎么分呢?就得从劳动过程谁控制、就业选择能不能自主、收入能不能依赖这些角度去定标准。为了更有操作性,还得结合一些司法判例,把现在主要的灵活就业形态弄明白。 第二类是同一类型的人里头还要再细分。比如说有些人现在干的工作就是个过渡或者是临时的活儿,咱们就先不把他们当成主要对象。这时候就得看他们干了多久、收入是不是太依赖某一方面了。再比如年纪大一点的和年轻的对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肯定不一样,以前是不是当过雇员、有没有交过职工养老保险也有影响。所以年龄和缴费记录都能当成筛选的标准。 还有像一二线城市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跨城乡跨区域挺常见的,大多都有过正经工作的经历,也想着能在城市里长久待下去。这种情况就应该优先给他们纳入职工社会保险里去。这就是所谓的循序渐进原则了。 按照轻重缓急来排排队做计划。拿参加社会保险来说吧,短期内咱们的重点是要把缴费负担给降下来;中期的时候试着建个多用工主体一起分担责任的机制;等到了长期的目标,那就是要跟数字化时代的收入分配结构相匹配的筹资机制搞出来。 现在的重点任务得放在制定符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劳动基准制度上,还有就是要把这些劳动者参加职工社保的比例给提上去。毕竟平台用工这类灵活模式对工资薪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还有集体协商这些权利的影响最直接。 具体怎么做呢?针对劳动单元变得越来越细这件事,咱们可以考虑把以前的按天按月按小时这类老办法跟按单这种新办法结合起来用。再看工作场景变得更开放了这事儿,那就得好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了。通过优化算法、远程监控劳动保护措施、设置流动服务站点或者用经济奖惩的办法来保护大家的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