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段威,还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邱跃。他们俩都说,“打卡式退货”这事儿闹得挺热闹,其实就是消费者跟商家在网络购物这块儿较劲。现在网络购物越来越火,有些人买东西就是为了发朋友圈或者满足一下社交需求。他们先是把商品试穿一下拍照发圈,然后再借着“七天无理由退货”把钱退回来,这种现象就叫“打卡式退货”。商家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衣服上吊着个大牌子,说你要是拆了这个吊牌就不退不换了。 说白了,这就是消费者和商家在隔着屏幕讨价还价。这事儿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一边是有些消费者对“无理由退货”有误会,以为这是买了不喜欢就能退的,结果就是想白嫖服务。另一边是商家看着退回来的衣服都是穿过的、弄皱了的、有油渍的,库存堆得老高还得打折卖,压力山大就只好想办法设点障碍。 这种做法要是一直这么干下去,谁都没好处。对消费者来说,大吊牌拦在那不让试穿得仔细点,会让人感觉不舒服;对商家来说,退货太多钱都被赔光了,最后只能把商品涨价让大家买单;对整个市场来说,大家都不相信买卖双方了,谁也不敢真心实意地交易。 段威觉得这事儿得从法律和责任划分上找解决办法。他说做生意讲究个利益平衡,商家让你退完好的东西可以理解,但手段得合理点。像那种“拆除不退”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如果牌子挂得太大妨碍试穿了,这种条款可能就不合法。 邱跃也补充说判断你是不是在占便宜得看目的和使用程度。买件衣服回家试试大小、颜色是合理的查验;要是特意挑了个大号去户外徒步一天再退回来,这就叫权利滥用。商家要是发现有穿着痕迹或者防护标识坏了,就可以拒绝退货。 以后怎么解决?部门得给“商品完好”定个更细的标准,平台也得把信用评价管起来。最重要的是得给消费者多讲讲道理:“无理由退货”是帮你解决网购没法现场试穿的问题,不是让你占商家便宜。 现在的数字经济发展得很快,咱们得在法治的框框里把责任分清楚,用技术手段把管理机制搞好。只有这样才能让商家踏实做生意、让消费者安心买东西。大家都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消费质量和营商环境才能变好。“打卡式退货”不光是个规则的事儿,更是诚信原则的大考。只有大家心平气和地讲规矩、讲诚信,才能把这买卖做得长长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