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将于2026年7月1日起

为了把植物油、酒类这些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好,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司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还有市场监管总局一起,决定从2026年7月1日开始,凡是要运输这5大类14小类的液态食品,都得给道路运输经营者发个准运证,把道路散装运输许可证制度给建立起来。孙会川把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的范围,明确了这些液态食品必须在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运输。从7月1日开始,凡是没有拿到许可证的人就不能搞这些运输了。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还详细说明了一下申请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她提到,运输容器必须得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要在显眼的地方喷上清晰可见的标识。人员配备方面也得有懂行的人,平时还要建立好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这些制度。市场监管总局还和另外几个部门一块儿弄了个《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通过这张联单来解决记录主体和内容的问题。发货方、承运方和收货方这三方都得在联单上把各自负责的信息填上,收货方验收入库后还要把联单反馈给前两方一起存档备查。司光强调说,他们的目标就是要把“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机制给建起来。 其实这次发布的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实施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规定了专门的运输容器和食品标识要求,给散装运输划了条不能逾越的安全底线。王丹还特别提到运输容器的材质得符合国家标准才行。 孙会川还补充说,发货方和收货方在找车的时候也不能马虎,得委托那些有准运证的人来承运,还要严格查验对方的证件和容器证明。承运方在装货的时候绝对不能把食品以外的东西混进来。为了压实三方的责任,《管理办法》里写得很清楚:发货方要把货物交给有证的人运;收货方也要严格验货;承运方自己也得用合格的罐子装货并随车带着证明文件。 王丹还举了个例子说明这个政策的好处:有了这些规定和规范以后,大家以后开车运东西就知道该干啥不该干啥了。发货的人只要把东西交给符合条件的人就行;收货的人只要把东西验好收进去就行;司机也知道该用什么罐子装货以及该带些什么手续去上路。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把这次行动叫做是要“把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给划定了出来。他表示国家这次下定决心要把食品安全管理好。 司光最后总结说他们这次是联手各方共同打造了一个三方联动的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他强调说他们要通过这种方式把信息链条打通起来。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解释说他们规定的是“发货岗位人员、罐车驾驶员、收货人员”这几个人都有各自的岗位记录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说他们明确了“能运什么”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提到的是“专用运输容器方面”和“人员配备方面”的要求。 司光说的是“构建起‘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 孙会川提到的是“基本涵盖目前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 王丹还说了“规定了经营主体取得许可需要具体的条件以及如何申请”。 司光提到了“通过一张运输联单解决‘信息链条、记录主体、记录内容以及存档备查’四个方面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最后强调了“压实三方主体责任”。 孙会川最后还说要“着力解决准运‘能运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