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看个最近发生的事儿,上海有个姑娘因为怀疑老公出轨闺蜜,花了9000块钱雇人去跟踪盯梢,结果被对方给抓了现行。最后法院给判了4个月拘役,还罚了3000块钱。其实“私家侦探”这个行当,大伙儿可能经常在电影电视里看到,可咱们国内的法律里头压根就没有这个行业,全是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人在干坏事。这事儿发生在2025年12月,山西那边的警察把一个叫杨某的家伙给逮住了。这家伙46岁,是襄汾县汾城镇的人。他专门在上海冒充“私家侦探”,靠给人安装定位设备、偷拍盯梢来挣钱。他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人家的隐私,也把社会秩序搞得乱七八糟。现在杨某已经被交给了上海警方处理。 咱在网上随便搜搜,能看见不少打着“私家侦探”旗号的帖子,说什么都能做,“全国寻人”、“私人取证”什么的都有。还有好几家公司挂着“调查取证咨询服务”的名头,说可以帮忙查外遇、找证据。记者随便找了一家联系了一下,对方说能提供跟踪拍照、查个人信息这些服务。那个工作人员说:“咱们就是盯着你老婆看她去哪儿了,跟谁见面了。”记者问:“我给你男方的手机号你就知道他是谁了吧?”对方答:“是啊,我能找人给你查出来。费用嘛,一个星期2万块钱,但这活儿一个星期肯定干不完。” 另外一家公司也能提供跟踪查银行流水的服务。他们按天收费的话一天3500块钱,要是想全部查清包圆了的话要15万元。工作人员说:“你给我15万,我给你全包了,银行卡流水、房产什么的都清清楚楚的。”但人家也提了个条件,得把她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给出来。法律界的人也说了,咱们国家行业名录里头根本就没有“私家侦探”。 那些打着这个旗号揽活的个人和公司基本都没调查取证的权利。在做这些事儿的时候很可能触犯到了法律。秦裕斌律师说过:“要是向雇主卖行踪信息或者住址信息超过50条就算犯罪;要是这些信息被雇主拿去搞犯罪活动了也犯法;还有一种就是卖个人信息赚的钱超过了5000元也能定罪。” 前两天我还听说了一桩案子跟这个差不多。上海宝山那边的一个案子是因为老婆怀疑老公出轨闺蜜才找的人安装GPS定位器调查的结果把自己给弄进去了。故事是从2024年11月开始的。有个陈女士怀疑丈夫王先生婚内出轨了一个叫刘小姐的人。这刘小姐还是陈女士的好闺蜜呢。 原来刘小姐之前没工作的时候还是陈女士介绍去老公公司上班的。后来陈女士发现她俩关系不对劲了就跟好朋友丁先生说了这事。丁先生很生气想帮她抓到证据。因为丁先生跟钱某以前一起开过网吧知道他懂电子设备就找他帮忙在刘小姐的车上装了个GPS定位器还付了钱某9000块钱作为报酬。 有时候丁先生还会带着钱某去现场蹲点拍照想看他俩约会的照片。每次刘小姐的车从家里开走丁先生就开车跟上可是连着两个月也没发现什么异常直到2025年1月那个GPS没电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到了2025年9月陈女士听说老公要带家属去参加10月份的婚礼她猜会带刘小姐去于是又找钱某装了个GPS定位器没过多久刘小姐感觉被跟踪了检查车的时候发现了那个定位器给拆了下来为了安全起见还在车库装了监控器。 2025年10月16号那天钱某发现定位器坏了就跑去刘小姐家车库换结果当场被发现报警了宝山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钱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非法获取了别人的行踪信息情节严重就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把他给告了。 最近法院判了钱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还罚了3000块钱的罚金丁先生和陈女士也被另案处理了。这就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技术手段可不能成为调查私生活的工具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