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响水县社会治理创新再添新动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3月24日发布招募公告,计划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当前,随着城镇化加速,县域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非机动车违规行驶、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增多,既影响城市形象,也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仅靠传统的单一执法方式,已难以适应精细化管理需求,亟需探索多主体参与的治理路径。 此次招募方案突出针对性。在人员选择上,重点面向35—60岁、社会经验较为丰富的城乡居民,一上考虑该群体时间相对灵活,另一方面也便于发挥其沟通协调优势。服务内容覆盖非机动车规范通行、机动车礼让行人等重点环节,直指县域交通治理的突出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项目配套了相对完整保障机制。除岗前专业培训外,还设置阶梯式补贴,按21元/小时进行成本补偿,兼顾公益属性与参与者基本权益。同时,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险、签订规范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权责边界,降低服务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家表示,这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具有一定示范意义:既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治理效率,也能增强公众责任意识,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数据显示,类似做法在浙江、广东等地试点后,交通违规率平均下降27%,公众满意度提升15个百分点。 从发展前景看,这一目有望成为县域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样本。随着《志愿服务条例》深入实施,专业培训、权益保障等机制更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空间有望继续扩大。下一步,可探索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长效激励机制,推动阶段性参与向常态化运作转变。
交通文明是城市治理水平和市民素养的直观体现;引入规范化志愿服务,既能在关键路口补位增效,也能用“看得见的提醒”促成“习惯性的遵守”。更重要的是,文明交通最终体现在每一次停让、每一次守灯、每一次按道行驶的日常选择。让规则成为共识,让安全成为自觉,城市道路才能更有序,群众出行才能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