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原环保局长姜青山被"双开" 涉嫌受贿犯罪移送司法

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烟台市监委近日对烟台市原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姜青山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全面审查,查实了姜青山诸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实,性质恶劣,影响深远。 从思想政治层面看,姜青山理想信念严重动摇,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作为党的干部,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组织审查过程中采取对抗态度,拒不配合调查,这充分反映出其党性原则的丧失和对党的背离。同时,他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这种欺瞒组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从廉洁自律层面看,姜青山廉洁底线彻底失守,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为自身及他人谋取私利。他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这是对党员干部廉洁要求的直接违背。更为严重的是,他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申报、产品销售、工程承揽各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已经构成了典型的腐败行为。 ,姜青山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这个时期正是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阶段。他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我行我素,充分说明其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漠视,对反腐败斗争的挑衅。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经研究决定,给予姜青山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烟台市监委已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这一处理决定充分表明了党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无论职位多高、资历多深,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必然面临严肃处理。生态环保系统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更要树立廉洁从政的标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严查处姜青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说明了纪法的严肃性和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的态度。权力集中、资源密集的领域,更要把制度约束落到实处,把监督做深做细。以案为鉴,既要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也要通过系统治理堵塞漏洞、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担当作为、在依法用权中守住底线,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护航民生福祉与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