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双碳”目标引领下,如何把分散的减碳行为转化为可计量、可交易、可激励环境收益,并与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责任落实形成闭环,是各地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现实课题。此次上海首单碳普惠减排量交易完成,并尝试用于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发出制度创新与治理协同的信号:减排不仅体现发展方式转变,也可以成为环境修复与责任承担的可操作工具。 原因:一上,政策框架逐步明晰。《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明确,碳普惠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主体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通过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形成正向引导。这为碳普惠项目的核算方法、价值实现与交易路径提供了制度基础,使“减碳贡献”从倡导走向可验证、可流通。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治理正在从单一处罚向“惩治与修复并重”拓展。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赴崇明调研发现,上海赛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崇明某企业蒸汽系统改造项目未办理对应的环保手续,崇明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此类事件提示相关主体:节能改造、工艺优化等项目即使优势在于减排潜力——也必须在法定程序内实施——确保环境管理要求落到实处。鉴于此,将碳普惠减排量与生态损害赔偿的替代性修复衔接,有助于把“纠错整改”与“修复补偿”结合起来,提升治理的系统性与可持续性。 影响:从市场层面看,碳交易的核心在于总量控制与市场化配置,通过价格信号推动低成本减排。碳普惠机制深入把社会各方的减碳行动纳入量化体系,拓展减排供给来源,有利于形成更丰富的减排“资源池”。本次交易作为全市首单,具有示范意义:一是探索碳普惠减排量的新应用场景,拓宽价值实现路径;二是推动企业、机构和公众对“可核算、可变现、可激励”的认知落地,提升参与意愿;三是为生态损害赔偿提供更可操作的替代修复思路,使责任承担方式更契合绿色低碳导向。 从治理层面看,此探索有助于推动监管、执法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处罚强调底线约束,修复体现结果导向,碳普惠强化过程激励。三者衔接,既能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合规意识,也能引导更多主体以规范方式实现减排,降低“有减排、无合规”的风险。 对策:推进此类创新落地,关键在于规则清晰、核算严谨、衔接顺畅。 其一,完善碳普惠项目的核算、核证与登记机制,确保减排量真实、可追溯、可核查,避免核算不严影响市场公信力。应进一步明确数据采集边界、计量标准和第三方核证要求,形成统一、透明的管理链条。 其二,强化合规前置与过程监管。对节能改造、蒸汽系统优化等项目,加强环评、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等政策指引,推动企业在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同步落实环保要求。对发现的程序性缺失,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防止“先改造后补手续”成为惯例。 其三,建立生态损害赔偿与碳普惠应用的衔接规范。替代性修复应坚持依法合规、效果导向和可评估原则,明确适用条件、修复范围、履约方式与后评估要求,避免“一替了之”。同时,注重与本地生态修复规划、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目标一致,使替代修复转化为可验证的生态效益。 其四,加强公众参与与激励体系建设。碳普惠在于覆盖面广,可通过场景化应用、绿色金融支持、积分激励等方式提升参与度与获得感,形成全社会持续减碳的机制。 前景:从趋势看,随着碳普惠制度逐步成熟,其应用场景有望从单纯交易拓展至公共机构节能、园区低碳管理、城市更新、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领域,并与生态修复、环境权益交易等机制形成更紧密的政策协同。对上海而言,首单交易落地意味着路径已经打开,下一步在于持续扩大项目供给、提升核算质量、完善交易规则与执法衔接,推动“可量化的减碳”与“可评估的修复”相互促进,为超大城市绿色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崇明区完成的这笔碳普惠减排量交易,不仅是市场化机制的一次创新应用,也是生态环境治理思路的深入拓展。它表明,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过程中——既要坚持严格的环保执法——也要完善激励机制;既要关注经济效益,也要同等重视生态效益。随着碳普惠制度完善并推广,这种将减碳行为与生态保护衔接的新模式,有望带动更广泛的社会参与,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更扎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