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正式施行

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正式施行,为了深入解读这一法规,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特邀了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胡军做线上解读。这一法规汇聚了多年来厦门市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的实践经验,成功地解决了现有法律规定与管控制度改革之间的矛盾。这次给大家介绍这个条例的记者是王玉婷和许晓婷。厦门全域划分为13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形成了“一单元一策略”的差异化分区分类分级体系。胡军在访谈中强调,这个条例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源头预防和系统保护体系。这个清单以图文对应的形式归集各管控单元环境保护要求,建立起一个全链条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企业在新建项目选址时不再为环境准入和审批周期烦恼。通过登录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系统”,输入行业类别即可快速获得推荐地块及初步环保意见,方便企业科学选址。这一系统给企业带来了便利。王玉婷和许晓婷把胡军的解读做了详细报道。这次解读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还为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