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石桥镇联动执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 严防秋冬火灾隐患

秋冬季节,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日前,嘉禾县石桥镇日常巡查中发现并及时制止一起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再次提醒群众严守禁烧规定。事件发生在1月13日下午。石桥镇防火办公室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巡查时,发现辖区某村附近田埂间冒起浓烟。巡查组迅速赶到现场——当即制止焚烧——并使用随车灭火装备将火源扑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经查,当地一名农户为图省事清理田间,私自点燃秸秆。面对证据,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说明露天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森林防火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当场表示悔意,承诺不再焚烧,并将提醒周边邻居遵守禁烧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危害明显。一是烟尘污染空气,影响群众健康;二是火势易蔓延至周边林地和农田,诱发森林火灾、农田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地力,不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秸秆禁烧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为从源头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石桥镇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防控体系。在巡查防控上,建立镇、村、组三级联防巡查机制,对农田、林地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专人值守,确保发现苗头及时处置。科技手段上,运用无人机巡护、高点瞭望等方式,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力量配置,提升火情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源头治理是治本之策。石桥镇坚持“疏堵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方式,帮助农户解决秸秆处置问题,减少焚烧诱因,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持续开展禁烧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提升环保意识,推动形成“不敢烧、不想烧、不能烧”的氛围。石桥镇对应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巡查督查和源头治理,巩固治理成效,守护蓝天与森林安全,共建生态宜居、平安和谐的家园。

从“浓烟四起”到“蓝天常驻”,石桥镇的实践说明,秸秆禁烧既需要依法监管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宣传引导和便民处置的配套措施。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兼顾环境保护与生产需要,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这场“秸秆革命”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推动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