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上海奉贤法院最近这事儿,简直是个普法教育课。话说2022年5月,张先先生过世了,这人没结婚也没孩子,父母也早就不在了。按照法定程序公证的结果,原本应该让他的两个姐姐一块儿继承他名下在奉贤区的那些房产、存款还有股票啥的。 结果张先生大姐的儿子李炯整理遗物的时候,在抽屉里翻出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得清清楚楚,名下的房产、银行存单、股票全都给“大外孙李烔”。这里面提到的遗产有两百多万存款、十几支股票还有十来万的账户余额。 原告李炯就主张说,虽然遗嘱里把他跟张先生的关系写错了,写的是“外孙”而不是“外甥”,名字也写成了“李烔”而不是“李炯”,但是结合家庭的情况来看(张先生家没有孙子辈的直系或者拟制血亲),这遗嘱指向性非常明确,唯一能对上号的继承人就只有他自己。 被告就是张先生的二姐对这个遗嘱的效力表示质疑。她觉得这个遗嘱是在普通抽屉里发现的,没和重要文件放在一起存放,可能不太严肃。还有就是继承人的身份关系和姓名这两项关键信息都写错了。还有就是落款日期写得也不完全符合严格的形式要求。 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这个案子后做了详细调查和分析。审理发现张先生跟他二姐之前有过官司纠纷,平时来往也不多关系挺冷淡的。 法院指出立遗嘱最关键的就是尊重人家的真实意愿。对于自己写的遗嘱要是有形式上的小毛病(比如笔误),只要不影响人家表达真实意思就行。 这次庭审他们重点看了几个方面:第一从沪语发音来说“外孙”跟“外甥”很像很容易口误写错;第二是在亲戚里也找不到跟“李烔”或者“李炯”名字差不多的晚辈;第三是落款时间虽然写得简略但能跟房产登记等资料对上;最后是这份遗嘱内容具体清楚有处置财产的意思。 综合来看法院觉得这份遗嘱虽然在称呼和用字上有些小瑕疵,但是结合张先生的生活习惯、语言环境还有家庭关系就很清楚是原告李炯了。所以形式上的个别笔误不能否定这份遗嘱的实质效力。 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雅解释说法律规定的那些形式要件是为了保障严肃和真实不让纠纷发生。但有时候形式上有点问题也不能直接说无效得去看看人家的本意是不是真的。只要能证明人家心里想的就是那样的真实意愿而且不违反法律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就应该保护人家的意思。 这次判决其实就是告诉大家:在维护遗嘱形式规范的同时更要注重实质公正。这次判决提醒立遗嘱的人以后写得严谨点别留歧义。也告诉家里人碰到这种情况别光看表面得理性看看背后有没有真实的亲情和意愿。这就是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家庭纠纷弘扬诚信友善法治精神的一个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