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这哥们挺厉害,家里穷得叮当响,连书都没读过,最后竟然当上了美国总统。我对他的兴趣吧,最开始是从《飘》那本书里来的。《飘》里讲美国南北战争那一段把我给迷住了,尤其是听说林肯解放了黑奴,这事儿让我对他更好奇了。不过以前我一直没找他的书看,最近才给弄到手,打算好好了解一下这位大人物。 书打开以后我才发现,这经历真的太魔幻了。他老爹就是个木讷、不爱说话还挺粗野的男人,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靠打零工或者去打猎勉强过活。他妈还是私生女,他自己是在个荒郊野外的小破草房里出生的。你想这家庭条件,能有啥好人生开头? 好在林肯15岁那年开了窍,开始学认字。也多亏他家门口来了个流浪教书匠办了个小破学校。你算算他总共上了多长时间学?加起来也就12个月。到了1847年他成国会议员的时候,简历上写的教育程度那一栏直接就是未完成学业。 不过这也没挡住他爱读书。书给了他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让他知道外面的天地有多广阔,也让他想干更大的事儿。看书成了他的消遣和动力,没事干就钻书堆里啃。 因为喜欢读书,知识才慢慢攒厚了。后来他去当律师了,有了律师的身份这才进了政界当议员,最后直接爬到了总统那个位置。想想看这一路走来多不容易?家里穷得像鬼屋一样长大的孩子,靠着自己使劲学、使劲干,最后站到了人生的顶点。这种故事真挺感动人的,也给那些想追梦的人提了很大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