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从政策创新到服务落地的实践探索

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课题。

外卖配送、网约出行、网络直播等业态连接千家万户,既提高了服务效率,也重塑了就业结构。

与此同时,劳动者工作场景流动性强、用工关系多元化、风险暴露更直接,劳动报酬结算、职业伤害认定、争议处理效率等问题更易成为矛盾焦点。

如何在保持业态活力的同时,守住劳动者权益底线,考验地方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

原因——用工模式变化与制度适配存在“时差”。

新就业形态往往依托平台组织生产服务,劳动者与平台、合作企业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传统劳动关系的界定与权责配置在一些场景下难以完全覆盖;职业伤害具有突发性与分散性,证据收集、申请路径、待遇核定等环节若衔接不畅,容易造成劳动者维权成本上升;同时,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与风险保障意识相对不足,叠加行业竞争与成本压力,使得权益保障更需要制度牵引与服务托举。

影响——兜牢权益底线事关民生温度与发展韧性。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城市运行的“毛细血管”,其权益保障水平直接影响就业稳定、消费信心与社会预期。

若劳动报酬、伤害保障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可能诱发纠纷增多,也会影响行业长期发展与城市公共服务质量。

反之,通过制度完善和治理创新把风险控制在前端、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助于稳定就业大盘、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持续的人力支撑。

对策——临沂从政策、试点、服务三端协同发力,推进全链条保障。

临沂市人社部门介绍,当地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切的保障缺口,强化制度供给与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支撑,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宣传、协商恳谈等方式,推动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履行劳动保障责任,形成可执行、可监督的责任闭环。

二是以保险制度补位托底。

2024年,临沂在全省率先出台《临沂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探索“工伤+补充+互助+商业”的参保模式,将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之外的人员纳入补充保障范畴,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764家企业为89508名员工参保,累计赔付392起、理赔金额1364万元,制度运行初步显效。

三是推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提速增效。

今年7月启动试点后,当地依托省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平台,督促委托办理机构加强与平台企业及受伤人员沟通,提醒及时提交申请,推动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一链办理”。

在参保方式上,采取“按单缴费、每单必保、每人必保”的模式,力求在制度范围内实现应保尽保。

四是优化纠纷调处,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临沂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组建专职调解员、仲裁派驻员、法律援助员“三员合一”队伍,对劳动报酬、职业伤害等纠纷提供一站式联合调解,把维权服务前移到矛盾一线。

目前基层建立14个专业化新业态调解组织,设置186个欠薪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窗口,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297起。

前景——以试点带动制度完善,以服务提升治理质效。

业内人士认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关键在于“规则更清晰、保障更可及、责任更可追、服务更便捷”。

临沂的探索体现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从“单项政策”向“系统集成”的转变。

下一步,随着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不断深化、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及调处服务网络持续下沉,平台企业责任边界有望更明确,劳动者保障可得性将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强化数据化支撑、推动用工合规管理、完善行业协商机制,也将成为巩固治理成效的重要方向。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观察一个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

临沂市的实践表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制度设计,就能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新业态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

随着相关政策的持续深化,这种“临沂模式”或将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更多有益经验。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体面工作、安心生活,正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