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荒诞的警情背后,折射出法治社会对违法犯罪的明确态度。近日,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披露了一起多次触法的个案,也为公众理解累犯制度以及袭警罪的严肃性提供了具体案例。戈某的犯罪经历横跨三十多年。1989年9月,19岁的他因故意杀人罪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也意味着他获得了一次改过的机会。2006年10月服刑期满后,戈某获释,但其人生轨迹并未由此改变。2012年12月,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2019年7月,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直至2021年7月再次刑满释放。多次受到刑事处罚,仍未能让其行为回到法律框架之内。 今年4月的一起事件再次将其推向法庭。戈某醉酒后拨打110报警,称想要进入监狱,要求派出所民警到家中将其逮捕。接警民警林某、于某赶到现场,确认戈某处于醉酒状态。鉴于其此前曾多次无故占用警力资源,民警对其进行劝阻,建议其在家休息。但在民警准备离开时,戈某突然将手中的剃须刀掷向林某头部,致其左侧眼角受伤。经鉴定,该伤情为轻微伤。 该行为已触及刑法底线。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袭警罪。法院审理认定,戈某的行为符合该罪构成要件。量刑时,法院同时考虑其累犯情节。刑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戈某于2021年7月刑满释放,未满三年即再次犯罪,符合累犯认定标准。 法院最终以袭警罪判处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判决同时体现出量刑的平衡:戈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但其累犯身份及既往前科又属于应当从重的因素。从宽与从重并行,反映了司法对不同情节的分别评价。 该案的意义不仅在于对个案的裁判,更在于对法治秩序的维护。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遭遇暴力侵害,直接影响执法安全与公共秩序。袭警行为伤害的不只是具体执法人员,也会破坏社会对规则的基本共识。对这类案件依法惩处,向社会传递出清晰信号:以暴力对抗执法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同时,这一案件也提示刑罚执行后的治理难题。个别人员多次服刑仍反复违法,说明单靠惩罚并不总能有效矫治。如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管理、风险评估与心理干预,减少再次违法的诱因与机会,值得继续探索。
法治社会既保障公民正常求助,也不容许以暴力对抗执法。本案从“无端报警”发展到“袭警获刑”,提示个体失控与公共资源被挤占可能相互叠加,最终由社会共同承担代价。以司法裁判划清底线,以基层治理补齐短板,既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也把风险尽量化解在前端,才能更有效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