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被判刑12年

1964年4月出生在山东梁山的张效廉,因为涉案,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2年有期徒刑。2024年10月,他的问题被曝光。到了2025年4月,他又被开除了党籍。在这个过程中,官方给他贴了不少标签,比如“官迷心窍”,还有“利令智昏”,甚至是“结交政治骗子”。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利用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的便利,还有他的地位,给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从2007年到2023年这段时间,他通过这些手段,非法收受了别人的财物,总共折合人民币3068万余元。 这个案子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很关注。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张效廉担任过很多重要职务,比如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还有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他的受贿问题在2024年10月被发现了。2025年4月他被开除党籍之后,法院也开始审理这个案子。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张效廉在庭上表示认罪悔罪。这次判决给了他一个12年有期徒刑的处罚,还有200万元的罚金。 这次审判还追缴了张效廉受贿所得财物以及孳息上缴国库,对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法院认为张效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惩处是必须的。但因为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一些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情况,还有积极退赃和认罪悔罪的态度比较好,所以法庭决定给他从轻处罚。 中新社北京1月28日电(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受贿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效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张效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