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表面“小礼品”,实为“撬资源” 盘龙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涉事企业为维系与嵩明县水务局原负责人李俊森的关系,在两个年度中秋节前后赠送礼品。此后,该企业在对应的负责人“关照”下,承揽嵩明县水务局两个水利项目4个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并获得相应收益。尽管礼品金额仅370元——但其指向并非一般礼尚往来——而是围绕招投标业务形成的利益交换链条:以礼品建立“人情通道”,再以通道获取竞争优势与项目机会。 原因:从“人情往来”滑向“交易工具”,制度红线不容模糊 一段时期以来,部分经营主体将节庆礼品、土特产等包装为“正常交往”,试图弱化其不当性。然而在招投标、审批监管、资金分配等权力集中领域,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馈赠,都容易异化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给予财物等方式贿赂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执法部门对涉事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体现的正是对“微贿赂”从严识别、从严处置的导向:不以金额大小论性质,关键看是否影响公平竞争、是否换取不当利益。 影响:破坏市场公平,侵蚀行业生态,放大廉政风险 其一,损害公平竞争。招标代理、工程建设、水利项目等领域专业性强、资金体量大,更需要在统一规则下公开透明运行。一旦“关系”凌驾于程序之上,守法合规、凭实力竞争的企业将被边缘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也会被扭曲。 其二,形成不良示范。节庆送礼看似“低成本”,却可能诱发更多经营主体效仿,导致“以礼开路、以权变现”的潜规则蔓延,行业生态被“劣币驱逐良币”。 其三,抬升廉政与治理成本。对公职人员而言,收受礼品不仅触碰纪律红线,也容易成为后续利益输送的起点。公开信息显示,涉事水务局原负责人已被免职。免职原因尚待权威信息深入披露,但该结果释放明确信号:在重点岗位上,对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行为必须保持高压态势。 对策:行政监管与廉政建设同向发力,压缩“围猎—被围猎”空间 一要强化招投标全链条监管。围绕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代理服务选择、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推动数据留痕、过程可追溯,完善异常行为识别与预警机制,减少人为干预空间。 二要提升企业合规能力。把合规经营作为市场主体“必修课”,对招投标代理、工程咨询等高风险行业加强普法培训与合规指引,推动企业建立礼品礼金登记、利益冲突回避、第三方接触管理等内部制度。 三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是一体两面,既要对违规收受礼品、插手干预招投标的行为严肃处理,也要对企图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交易机会的经营主体依法追责,形成震慑。近期公开信息显示,检察机关对行贿犯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体现持续加大惩治力度的态势。 四要完善社会共治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畅通举报渠道,推动典型案例公开,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增强市场主体对规则边界的清晰认知。 前景:从“查个案”走向“治生态”,让公平竞争成为最强预期 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小礼小节”背后的不当利益链条将被更精准识别。可以预见,监管部门将更加注重穿透式执法:既看“送了什么”,更看“换来了什么”;既查具体违法所得,也追问对公共资源配置、公平竞争秩序造成的影响。对市场主体而言,合规与诚信将成为参与竞争的基础门槛;对公共部门而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洁用权,是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维护;370元的礼品换来13万余元的罚单——看似小题大做——实则展示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这起案件警示所有市场主体: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只有让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罚,才能真正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心存侥幸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及时醒悟,回归正道,在公平竞争中实现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