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理财委托给了儿子吕某,结果儿子把老人交给自己的钱都花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上。事情要从2018年说起,91岁的吕老太因为身体不好,不能自己管钱了,所以她就把自己的积蓄900多万,还有把北京房子卖了的钱,都转给了儿子吕某的账户里,让他帮忙保管。这时候吕某还没离婚,这钱就和他老婆乔某乙一起用在了还房贷、买家用、装修这些生活开销上。等到2022年7月的时候,吕老太的儿媳妇乔某乙生病了去世了,她留了份遗嘱说要把名下的一半房产还有300多万存款留给姐姐乔某甲,剩下的就留给吕某。 一直到2024年,吕老太才发现这钱没了。她觉得这钱是儿子借的要还回来,就把儿子和儿媳的姐姐告上了法庭。乔某甲说这钱其实是老人家送儿子的礼物不用还。法院最后觉得这里面没有借条也没说是借的,那应该不算借钱;另外也不是送的礼物,毕竟把这么大笔养老钱送出去太不公平了;那这个事情就只能当成是让儿子帮忙管钱的事情了。因为这些钱确实花在了他们夫妻一起过日子上,所以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债务。法院最后判决吕某要把那900多万还给妈妈;姐姐乔某甲在继承她妹妹遗产的范围内也要把钱还回来。 这种帮忙管钱的事在老年人里面很常见。法官说了,当老人家因为年纪大了不方便自己管钱交给子女的时候,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说明是送礼物或者是借的钱,那通常就会认为是帮忙保管了。保管的人最后得把剩下的钱还给老人;要是保管的人把钱用在了家里过日子的开销上,那这笔钱就算是夫妻两个人的共同债务了,老婆也得一起还钱。 来源是新民晚报综合编辑李婉怡责编陆慧。 上海法治声音是由上海市委政法委和上海报业集团一起做的项目,关注法治新闻和民生信息。 文章里面的关键人物有:乔某、乔某乙、乔某甲、北京的吕老、深圳市福田区法院、50%产权份额、300余万元存款、900余万元毕生积蓄、2018年至2021年期间、2022年7月、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