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经济加速重塑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保持强劲韧性。自2011年首次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以来,此领先地位已巩固13年。商务部最新通报显示,我国数字消费规模已突破23.8万亿元,约占GDP的20%,显示数字经济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 这一成绩得益于持续完善的政策体系。“十四五”以来,国家相继出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等文件,逐步形成覆盖支付结算、物流配送、数据安全等环节的政策框架。农村电商上,依托“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3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8%,带动县域消费与产业活力提升。 产业融合效应不断增强。数据显示,全国已开展1500余场产业电商对接活动,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率提升至58%。以服装产业为例,柔性供应链系统将新品上市周期由传统45天缩短至7天。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容至165个,带动2023年前三季度进出口额达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4%。 社会效益持续显现。电子商务直接带动就业岗位超过7800万个,云客服、直播带货等新职业占比达35%。涉及的产业同步升级,快递业务量连续9年保持全球第一,智能分拣设备国产化率提升至8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突破10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 面向未来,商务部表示将着力培育数字消费新增长点,预计到2025年建成50个以上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随着《“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方案》落地,我国正与共建国家推进数字贸易规则对接,推动在数字支付、电子认证等领域形成更多国际标准。
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连续13年保持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地位,既是成绩,也意味着更高要求。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电商产业仍需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数实融合,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更好释放数字经济潜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