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还要从2015年说起,小周跟小玉恋爱了。等到2017年5月20号,两人兴冲冲地去领了证。可这日子过得不长,也就是一年多时间,到了2019年,因为感情不和,两人只好分居,最后闹到了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小周同意离婚,但他心里盘算着,当初为了娶老婆,自己掏了10万元现金当彩礼,还买了三金。既然日子过不下去了,这笔钱能不能拿回来?这事儿让网友们在评论区炸开了锅,大家都在讨论:结婚才两年就要分,这10万块钱还能要回来吗?深圳法院这回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说法。法官黄婷解释说,法律现在是怎么看待彩礼的。首先,两人确实是领过证的合法夫妻;其次,他们婚后实实在在地过了两年日子;最后,男方家因为这笔彩礼也没觉得日子过得特别紧巴。至于那10万块钱,女方小玉说都花在办婚礼上了。法院最后认定这笔钱已经用在结婚和过日子上了,所以不支持小周要求退还的请求。 这件事给那些准备“退彩礼”的人提了个醒:只要双方领了证又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而且钱又花在婚礼上了,即使离了婚也很难把钱要回来。因为彩礼不光是送人的钱,很多时候它都变成了过日子和办婚礼的本钱。大家要是有类似的烦恼可得好好掂量掂量:感情不顺利是没办法的事,可要是涉及到钱袋子的问题,可得冷静点看。 看到这起判决后大家都挺有感触的:法律还是讲证据的。既然女方说钱都用在办婚礼上了,那男方当初除了彩礼不也得准备吗?现在智能手机普及是因为便宜了才买的多啊!要是婚姻的负担太重或者太不稳定了,那谁还敢结婚生子?家庭的根基就这么不稳当了。 不知道大家看完这篇文章有什么想法?要是您有什么看法或者意见都可以在下面留言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