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5 案例惩治侵吞移民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

最近两高给咱们发布了一些案例,专门惩治那些侵吞移民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5件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是董某贪污挪用的案子。事情发生在2006年到2023年之间。董某那时候担任某村某社社长,他在协助某水电站移民工作组搞人口、房屋和土地调查登记的时候,想了个点子,通过虚增户口等手段,把21万多的移民专项资金骗到手了,然后用这些钱给自己花。到了2014年,董某利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了20万元的村集体公共设施补偿金去干营利活动。后来董某被抓住了,他把所有犯罪事实都说出来了,并且把所有的赃款都退了回去。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把董某告上法庭,指控他犯了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宕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骗取移民专项资金,金额巨大,构成贪污罪;另外还挪用了村集体资金借贷给别人去挣钱,金额也不小,构成挪用资金罪。虽然他有坦白和退赃的情况,但是法院还是判决他犯了贪污罪判有期徒刑三年还要罚二十万元;犯了挪用资金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两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三年有期徒刑还有二十万元罚款。 这个案子显示了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侵吞移民专项资金职务犯罪的决心。移民专项资金本来是给群众生活和稳定用的钱。董某身为农村基层干部,协助政府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这些钱,损害了群众利益。这次司法机关的判决就是为了规范移民专项资金管理秩序。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撰写了这篇报道,马晓晴编辑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