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一项重要决议,追认给予周为号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党纪处分;此决定经全会表决通过,反映了党组织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坚决立场。 公开资料显示,周为号1966年11月出生于江苏盐城,长期在江苏省内任职。其职业生涯曾历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等重要岗位,2024年调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并明确为正厅级。需要指出,周为号还担任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这一身份使其违纪问题更具警示意义。 留党察看是党内较为严重的纪律处分之一,仅次于开除党籍。根据党章规定,留党察看期间,党员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根据表现决定是否恢复党员权利或开除党籍。此次对周为号作出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表明其违纪行为性质较为严重,但尚未达到开除党籍的程度,组织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次处分决定采取追认形式,说明涉及的处分决定此前已由有权机关作出,省纪委全会通过追认程序予以确认。这一程序安排符合党内法规要求,体现了党内监督的严密性和规范性。对于纪委委员的处分,需经同级纪委全会追认,这一制度设计确保了对监督者的监督更加严格,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 近年来,江苏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省级层面到基层单位,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受到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此次对正厅级干部周为号的处分,再次传递出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严格执纪的强烈信号。特别是对于身兼纪检系统职务的党员干部,更应成为遵守党纪党规的表率,其违纪行为对党的形象和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造成的负面影响更为严重。 从组织人事角度观察,周为号曾长期在省委组织部门和统战系统工作,这些岗位掌握着重要的人事权力和资源配置权限,容易成为违纪违法的高风险领域。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是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的治本之策。
纪律处分的公开通报,既是对个体行为的纠偏,也是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越是在改革发展任务繁重的阶段,越需要用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权力规范运行。持续提高自我监督效能,推动系统治理,把从严要求落实到日常,才能形成更稳定、可持续的治理能力,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