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年(1701)的九月十四晚上,直隶景州的一个村子里出了件大事。

康熙四十年(1701)的九月十四晚上,直隶景州的一个村子里出了件大事。张松龄这个地主去世后留下一个遗孀张方氏,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儿子张小。那天晚上,张方氏在巷子口喊了好久的“小和尚”,想叫她儿子回家吃饭,但是没人回应。风一吹,声音就没了,这个小和尚也再没回来过。 邻居们赶紧帮着找,可就是没找到人影。几天过去,张方氏哭得都没声音了,脸都瘦成了一把骨头。村里人都在猜,是不是人贩子把孩子拐走了。 到了十月十一号,邻居张其进自己家老宅砍柴的时候,在院子里一口荒井里发现了一具浮尸。走近一看,正是那个失踪的张小。可怜的孩子双眼被挖了出来,阴囊也被割掉了,尸体烂得让人看了心里发毛。张方氏看到这一幕当场就晕过去了,醒来后抱着孩子的尸体痛哭不止。 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他杀!凶手到底是谁呢? 原来那天晚上张方氏见过一个叫张五的人带着张小出去玩。张五见事情败露想跑被大家按住了。 张方氏指着他大骂道:“是不是你害死了我儿子?”张五脸色大变,立马承认了是自己干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张五是张家过继来的儿子,不是亲生的。他老觉得自己这个继子和遗产有矛盾。父亲死了后,张方氏准备把家产分给小儿子和自己养老;可是张五却把这个遗腹子当成仇人,这六年一直记着这个仇。 有一天傍晚张五邀请郝三喝酒,看到张小在院子外面玩。“老郝你帮个忙,我给你三石稻谷怎么样?”张五想让郝三帮忙弄死这个弟弟。 郝三一听有钱赚就答应了。后来张五把弟弟骗进门关上门用砖头砸头、踹背、用擀面杖敲牙、挖眼睛、割阴囊……狗狗吃着食香得很,小孩早就没气了。 第二天晚上郝三把尸体装进袋子里丢进了同村的老宅井里想毁尸灭迹。 事情败露后地方官很快就把张五和郝三抓了起来审问清楚了案情。 张五用凶器杀人应该判绞刑;郝三协助杀人也应该判绞刑;郝三得到的稻谷都要没收;分给张五的房产财产也都还给张方氏养老用。 刑部复查的时候说张五“谋杀人拿了钱”应该按照强盗罪判斩刑;郝三判绞刑待秋后处决。 康熙皇帝亲自批了这个案子:“张五马上处斩,郝三秋后问斩。” 一条无辜幼小的性命就这样没了,换来的只是两家财产重新分配——凶手得意一时也难逃死罪。 原来过继本来是为了延续香火后代的可是很多时候变成了争夺财产的工具。 如果继子善良心善亲生母亲恭顺自然能和睦相处;可是如果碰到张五这样的穷凶极恶之人“亲生”二字就成了杀人的理由。古代这样近现代也一样有些过继的家庭反而过得很和睦:堂哥把侄女当亲闺女养拆迁分房一分不少表姐先过继女孩后来又生了儿子一家人还是亲如一家。 也许只有不贪财不眼红家里的财产才能避免这种血腥的悲剧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