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验治理”到“依法治理”再升级:松阳以法治建设夯实县域高质量发展根基

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松阳县连续获评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反映出该县在法治建设中持续发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人,尤其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转变。松阳县以此为突破口,系统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推进,让“用政策破解难题、以程序规范工作”逐步成为全县共识。另外,该县将“法治型机关”纳入“六型机关”建设重点,由县司法局牵头出台四份基础性文件,推动全县二十五家政府部门全面梳理形成“履职法律清单”,使岗位法定职责与履职程序更加清晰透明。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从权力导向到规则导向,松阳县的实践说明: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不在于零散修补,而在于形成尊法学法用法的治理生态。当法律成为干部群众共同的语言和行动准则,法治才能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