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8袋榴莲6天作案好几回(图)

辽宁有个男的,频繁往商场跑,6天里头顺手牵羊顺走了13袋榴莲。老板瞅完监控直接报了警。现在商场一般都有高清摄像头,还有防盗提醒设备,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确实变少了,可还是有不怕死的人非要去碰运气。这超市老板通过镜头发现那男的不对劲,老是在榴莲堆那边转悠,看没人就把手伸进外套把榴莲塞进去。 录像里这人穿个白衣服,在货架附近磨叽了17分钟,分好几回把8袋榴莲装进了兜里。要不是有监控看着,这事儿根本看不出来——他趁人少的空档拉上拉链藏起来。第一次顺走的4袋榴莲总共值472元,这绝对不是头一回干这种缺德事。老板在监控里看到了他第二次作案的经过,这下子下定决心非要抓住他不可。才过了10分钟,那男的又来了超市,照旧是那一套手法又顺走4袋榴莲。 从录像往前倒腾可以发现,这个家伙在短短六天里一共弄走13袋榴莲,加起来有1534元。虽然钱数看着不算多,但偷了好几回性质就严重了,按照法律他可能得蹲几年牢房。挺奇怪的是这男的只盯着榴莲,别的水果看都不看一眼。 3月2日那天店员又通过监控看见这小子现身了,赶紧在工作群里发了消息准备当场把他拿下。这时候这男的已经藏好了两袋榴莲正准备跑路。察觉到有人盯着他后还想绕路或者扔榴莲蒙混过关,但因为之前大家都认出来他的长相了根本跑不掉。 工作人员把他拦住的时候他还装糊涂问是咋回事儿,直到老板放了监控录像并且报了警之后这人总算被带走了。有些网友觉得他也就是贪个小便宜不值得太较真儿。这就是对法律的误解啊。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在短时间内多次作案或者偷数额较大的东西都算盗窃罪。这男的六天就作案好几回甚至一天偷8袋榴莲完全符合多次盗窃的刑事标准,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 俗话说别干坏事觉得小就没事。这事儿虽说榴莲不值钱但影响坏得很。这人屡次挑战法律底线还试图蒙混过关说明他完全没法治观念必须得担责任。 值得夸一下的是老板处理得很冷静理智没乱搞私下抓捕也没动手而是等有了证据就报了警让违法者得到了处罚还把损失给追回来。 现在好多超市都贴标语说偷东西被抓要赔钱给老板赔偿损失。对于那些没有前科的年轻人一般会找家属商量谅解一下从而从轻处理。 这次事情也给经营者提了个醒该反思下管理上的漏洞了既然超市里老有贼光顾说明巡场不严、防盗措施不够、报警系统也没用好这些问题都得以后改进。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是这次那个男的是偷了很多次才被抓住如果换个别的贼可能不会这么频繁地作案这次教训很明显就是防小偷毕竟有限关键还是得靠完善防盗系统和加强管理才能守住家里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