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浙江绍兴市迪荡派出所接报说,1051文创园区里有个空置厂房着火了。警察和消防员马上赶到现场,火给控制住了,人也没受伤。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热心市民报的警还帮忙救火呢。 可警方一查监控,发现不对劲。有个叫钱某某的男子在着火前偷偷溜进了厂房,没过多久就跑了,紧接着里面就起火了。更让人惊讶的是,火刚烧起来,他又回到了现场,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拿着灭火器救火。这副“放火后再救人”的怪样子让人起疑,他马上就成了警察的重点目标。经过侦查,警察把钱某某抓了起来。 钱某某交代,那天他喝完酒路过园区,因为急着上厕所就进了那个空置厂房。结果进去一看里面没纸,他心里本来就因为缺钱烦得很,加上酒精作用下情绪失控,顺手就用打火机点燃了厕纸桶里的纸巾。谁知道那厂房里堆着好多木头和家具配件这种易燃物,火一下子就烧大了。他看火势控制不住了才打电话报警。 虽说他后来确实是报警并帮忙救火了,算是挽回了一些损失,但他故意点火这事儿性质很恶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他这是犯了放火罪。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放火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是巨大的威胁,事后想补救可抵不了刑责。现在他已经被刑拘了,案子还在审着呢。 这事儿说明有些人遇到烦心事容易走极端。一方面咱们得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那些空置的地方、园区平时得有人好好检查、加强监管。警察也提醒大家遇事别冲动乱发脾气,物业管理的也得经常巡逻看看有没有安全隐患。 以后咱们得从多个角度来管公共安全。大家得多学点儿心理健康和法律知识;另外还得用高科技手段把公共场所看得更严实一点。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真正杜绝这种坏事的发生。 一场因为小事引起的火说明了一个道理:咱们再怎么生气也不能越过法律那条线。这次事儿不光是让那个人长记性了,也是给全社会敲了个警钟:只有心里有法治意识、道德标准高了,才能把老百姓的安全守好。千万别让一时的冲动变成害人害己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