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广"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 激活存量空间释放城市新动能

在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更新阶段的背景下,传统城市更新中资金压力大、参与主体单一、后续运营乏力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各地共同面对的难题。济南市推出的“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为破解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1月26日,济南市在槐荫区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现场召开专题推进会。这项目作为试点,由槐荫区政府、区城投与中建八局二公司合作实施,率先采用“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其重点在于突破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路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共同推进机制。

城市更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协同;济南市推广的“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通过机制创新、利益协同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路径。随着该模式在更大范围落地,济南城市功能与品质有望更提升,也为其他城市推进更新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下一步,济南还需在实践中提升规则与配套机制,把更新成果更稳定、更持续地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城市生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