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用他人照片炮制虚假求职信息被判刑 网络诽谤犯罪受到严厉制裁

一起由网络谣言引发的刑事案件近日在山东烟台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7月,犯罪嫌疑人尹某杰为寻求刺激,盗用林女士、李女士等女性的个人照片,在社交平台编造并发布带有性暗示的虚假求职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案件源于2024年8月,林女士在养马岛音乐节拍摄的普通生活照被不法分子恶意盗用。2025年7月,这些照片被配以不实文字在网络传播,受害人由此长期遭遇网络暴力。据受害人陈述,事发后收到大量侮辱性私信和骚扰信息,正常生活被打乱,并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甚至一度不敢外出。值得关注的是,此类案件并非个例。法律专家表示,近年来,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并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此类行为传播快、波及面广、伤害深,尤其是针对女性的网络暴力,更容易造成持续性影响。司法机关对涉及的犯罪保持依法打击力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信息网络上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尹某杰的行为不仅侵害受害人名誉权,也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应予惩处。为减少类似事件发生,主管部门建议:一是压实平台管理责任,完善内容审核与处置机制;二是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谨慎发布、妥善保存个人素材;三是畅通维权渠道,鼓励受害人及时取证并报警。目前,主要互联网平台已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也不应成为随意“污名化他人”的场所。一张被盗用的照片背后,可能是当事人长期的恐惧与无助,也会给公共秩序与社会信任带来隐性代价。对盗图造谣、网暴骚扰依法严惩,既是对受害者的回应,也是对网络文明的维护。只有以法治划清底线、以平台落实责任、以公众理性自律,才能让正常分享不再成为被伤害的入口,让清朗网络空间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