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姝和高新宇报道的这个案子挺有意思,讲的是个退休的残疾父亲告自己成年的儿子,要求付赡养费还得常去探望。法官最后支持了老头的诉求。大家平时都觉得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可具体到细节上挺麻烦。老人要是有退休金,子女还得给钱吗?这也是个问题。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这回出了个判例,把这些问题都给捋顺了。2001年,李某跟他老婆离婚了,儿子归他养。到了2017年,李某退休了开始领退休金。不过他因为以前出过意外落下残疾,没了劳动能力,还得了不少病,看病的钱还是不够花。退休以后觉得儿子不孝顺,对他不管不顾,就把儿子李某甲给告了,想让他每个月给钱还得常来看望。 李某甲在法庭上倒是挺有说辞的,说父亲从2018年开始就长年住在外地了,自己也给父亲打了15000元钱当赡养费,还拿了转账记录当证据。法官经过审理觉得吧,李某已经退休了又是个残疾人,生活挺艰难的。虽然他有退休金和残疾补助,但这钱根本不够看病和过日子。 作为子女不光要给钱,精神上也得关心关心。根据父亲的收入情况、实际需要还有儿子的负担能力,再加上之前儿子已经付过15000元这个情况,法院判决让儿子在这个基础上再多给20000元钱来补上2017到2024年的缺口。从2024年开始,每个月还得固定给800元赡养费。 除了钱的事儿,情感上的陪伴也不能落下。考虑到两人平时不住一块而且老头还经常在外边旅游这类的原因,法官建议让儿子每个月回去看望一次或者跟老人视频聊聊天。这个判决既兼顾了老人的实际需求又给了孩子一个机会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