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9日受理南京甘汁园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由宗庆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破产法规定,管理人需要接收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印章及有关资料。法院已通知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等相关人员按时移交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等企业印章,以及印鉴、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重要凭证。但至今这些物品和资料仍未被移交。 企业印章在破产清算中具有重要法律效力。若被不当使用,可能被用于签订合同、开具发票、进行财务操作,从而产生新的债务或法律纠纷,严重影响清算进程,损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为防范该风险,管理人发布公告,宣布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印鉴、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各种登记证自2026年1月29日起作废。公告明确指出,因作废印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这一举措向社会明确企业印章的作废状态,防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该企业名义从事违法活动。通过公开宣布印章作废,可以有效提醒交易对方谨慎核实企业身份,防止被虚假交易欺骗。同时,这也为管理人后续的追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破产清算是以法治方式重建秩序、厘清权责、实现公平清偿的过程。印章证照的管理虽是细节,却关乎交易安全与程序公信。推动对应的主体依法履责、强化信息透明与风险隔离,才能让破产制度更好发挥保护交易、优化营商环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