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2025版)》,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该省市场监管执法进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执法尺度不统一、裁量权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长期困扰市场监管工作。
为解决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统一执法尺度、实现过罚相当"为核心目标,对原有裁量基准清单进行了系统性修订。
此次修订涉及范围广、调整力度大,充分体现了该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的决心。
从覆盖范围看,新版清单的规范性明显提升。
围绕市场主体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计量及认证检测等市场监管的核心领域,黑龙江省系统化梳理调整了276项裁量事项。
其中修改173项、新增89项、删除14项,调整后清单收录事项共计690项。
这种全面而深入的梳理,确保了执法依据更加完整、监管覆盖范围更加全面。
从法律依据看,新版清单与上位法保持高度一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最新情况,黑龙江省对裁量依据进行了全面更新,涉及22部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应更新163条款的裁量依据。
清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总数增至95部,这确保了每一项裁量决定都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有效防止了执法越权或执法不足的现象发生。
从操作指引看,新版清单的实用性得到显著增强。
在细化裁量标准方面,黑龙江省将违法行为的频次、持续时间、违法所得、货值金额、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配合调查态度、整改落实成效等关键因素全面纳入考量范围。
这种多维度、多层次的考量方式,使得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个案特点,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罚决定。
同时,新版清单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要求,在特种设备等领域新增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及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更加清晰有力的指引。
从处罚体系看,新版清单的科学性得到充分体现。
清单明确了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一般、从重六个处罚阶次,并细化了各阶次的具体适用情形和相应的裁量标准。
这种分级分类的处罚体系,既能够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也能够兼顾执法规范与合理容错,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精准度与合理性。
特别是对于初次违法、主动整改、配合调查等情形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从“粗放执法”到“刻度执法”,黑龙江此次改革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答题,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
当裁量权的“模糊地带”被精准标尺取代,市场秩序的清朗与活力,终将在规则与温度的平衡中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