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2025年依法监督纠正违规异地执法1.99万件 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实践成果引发关注。

针对当前部分区域存在的跨地域违规立案、趋利性司法等突出问题,最高检通过专项监督行动,系统性整治执法司法环节中的权力滥用现象。

数据显示,全年共督促侦查机关撤销不当案件2471件,对3539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某外省企业被违法立案及财产冻结的典型案例,经最高检直接督导得以纠正。

分析认为,此类问题的滋生与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考核机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个别地区为追求经济利益或完成考核指标,出现选择性执法、越权管辖等现象,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更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干扰。

对此,检察机关通过建立跨区域监督协作机制,将"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贯穿办案全程,特别是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明确禁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处理。

专项治理的深入推进已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26.3亿元涉案资金的依法返还,直接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程序性制裁,则形成有效震慑。

中国人民大学法治研究所专家指出,这种"监督+服务"的双重模式,既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衡,也为"稳就业、稳预期"的经济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检在报告中特别强调"两个毫不动摇"的司法实践导向。

下一步,检察机关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敏感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同时探索"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从源头减少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经营的行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保持高压纠治态势,既是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权力运行边界的清晰标定。

以更严格的程序约束、更有效的监督纠错和更稳定的制度预期,推动涉企执法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企业敢投、愿闯、能干,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持久而可靠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