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内环一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引争议:临停封顶60元/天折算月最高1800元待解

近日,武汉市江汉区绍兴里1921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引发关注。该小区停车位售价25万元每个,开发商未提供月租车位选项。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若需停放车辆,按临时停车标准缴费,即4元每小时,24小时内60元封顶。按此标准计算,业主月均停车费最高可达1800元。 小区一期业主陈先生反映,自己未购买停车位也未入住,仅偶尔到小区查看装修进度,每次停留数小时就需支付二十多元停车费。他认为收费标准过高,且小区周边停车环境不便利,开发商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月租车位供业主选择。记者走访发现,已交付的小区一期有300多户业主,但停车位仅200多个,供需矛盾突出。 对于停车位"只售不租"的模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地下室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无权决定出租方案。物业已将业主需求反馈给开发商,待二期交房后,停车位将按一比一配比提供。同时,物业对已购买车位但未入住的业主进行登记,可协助联系将车位租赁给有需要的业主。物业还强调,业主车辆享受优惠价格,按4元每小时收费,低于非业主的7元每小时标准。 物业公司经理表示,停车收费标准参照周边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水平制定,已在停车场出入口张贴收费公示。针对记者采访,经理称营销部门正在向公司领导反馈停车收费事宜,下一步将做出调整。但截至发稿,开发公司未作出正式回应。 记者对周边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与绍兴里1921相邻的燕马社区临停小车收费为5元每小时,60元每天封顶;任东社区停车收费为5元每小时,平时临停最高40元每天;周边一酒店地下停车场收费为5元每小时。相比之下,绍兴里1921的业主停车收费处于较高水平。 记者咨询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根据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价格意见的通知》,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已放开为市场调节价。规划内产权车位由产权人自主定价,物业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停车服务。2016年通过的《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继续明确了市场调节价规则和明码标价要求。 对于车位"只售不租"是否涉及强制消费问题,湖北相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支灿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符合业主需要。开发商在制定停车位销售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合理需求,不能通过设置不合理的临时停车费用变相强迫业主购买车位。

绍兴里1921小区的停车费争议看似个案,实则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资源配置与民生诉求的矛盾。在坚持市场化方向的同时,如何平衡开发商利益与居民基本需求,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这道民生考题的破解之道,或许在于建立更精细化的供需调节机制和更完善的社区协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