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专项整治农村建房保证金乱象 清退违规收费3.88亿元惠及2万余农户

问题:建房先交钱、退钱却“卡壳”,群众负担与风险叠加。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遏制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规加建以及“裸房”等现象,在村民建房过程中以村规民约等形式收取“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

初衷在于以押金方式促使建房按规范完成、维护乡村风貌,但在基层执行中出现标准不一、票据不规范、退还条件不透明甚至资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导致“交得容易、退得困难”。

泉州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个案中,部分村民为建房被要求按店面间数交纳保证金,有群众不得不借款缴纳,之后又因退还不及时而长期背负压力。

原因:制度边界不清、监管链条薄弱与基层权力运行失范交织。

一是规则来源与权限边界模糊。

部分村将保证金作为管理手段,但缺少统一政策依据与明确收费标准,导致“谁来收、收多少、怎么收”随意性较大。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未严格纳入集体账户或未形成闭环监管,票据、入账、公示、退还流程缺位,容易出现账目不清、责任不明。

三是退还机制设计不合理。

有的地方将外立面装修等事项与退还强绑定,缺少明确期限与告知程序,客观上加重困难家庭负担。

四是监督不到位与个别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叠加,诱发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南安调查显示,个别村干部将收取资金转作个人用途,涉及多户群众,反映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仍存风险点。

影响: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削弱基层治理公信力。

对农户而言,建房本是重大民生支出,保证金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叠加征迁安置、建材人工上涨等压力,容易造成家庭现金流紧张,甚至引发借贷负担。

对基层治理而言,收费不透明、退还不及时会放大矛盾,影响乡风文明建设与政策执行效果。

对乡村建设管理而言,“押金式治理”若脱离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不仅难以长期奏效,还可能诱发寻租空间,形成新的治理成本。

更重要的是,此类问题若得不到纠治,容易在群众中形成“办事先缴费”的负面预期,损害基层组织形象。

对策:以案件查办为牵引,推动“取消收费+集中清退+制度重塑”同步发力。

泉州市纪委监委从个案入手,围绕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梳理问题线索,查处相关问题并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处分,形成震慑。

同时,坚持边查边改、以改促治,组织一线调研,梳理收费随意、管理松散、退还不透明等共性症结。

在治理路径上,当地住建部门明确要求基层全面取消收取风貌保证金,并督促对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资金限期返还;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跟进,着力打通“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等梗阻环节。

与此同时,泉州推动将清退工作与建房监管同部署、同落实,压实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制度安排,强化公开公示与财务规范,减少“人走账不清”等风险。

前景:从“以费促管”转向“以制度促管”,为乡村建设注入长效治理动能。

随着农村建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依赖保证金的管理方式正在被更透明、更可持续的监管与服务体系取代。

下一步,要在取消收费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到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上:一是健全农村建房全流程指导服务,推动标准化审批、现场巡查、质量安全与风貌管控协同推进;二是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和集体资金监管机制,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约束;三是通过宣传引导与示范带动,推动村民自觉遵规建房、文明施工;四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确保群众诉求有回应、资金退还见实效。

以泉州目前清退3.88亿元、惠及2.08万户的进展看,集中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也为基层治理规范化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仅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彰显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从"收钱管事"到"服务管理"的转变,折射出治理理念的深刻变化。

唯有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的有机统一,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