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却因被告长期拖欠货款,成了原告周某某两年来的“心病”;2023年9月,被告潘某某通过微信订购价值1.5万元的八月瓜,收货后一直未结清货款。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于2026年1月12日向瓦寨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及时开展调查。经了解,纠纷长期未解决,主要在于被告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同时也反映出其诚信意识不足。承办法官没有直接作出判决,而是运用“笠调解”工作法,在理解被告现实压力的同时,明确合同义务与契约精神的底线。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同心圆”调解思路,从法律责任、商业信誉以及双方关系等进行释法说理、疏导情绪。经过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在期限内付清全部货款。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两天,促成这起拖了两年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反映了瓦寨人民法庭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的成效。“笠调解”品牌源于当地传统竹编斗笠,寓意纠纷化解也需要耐心与方法。该工作法强调将法理、情理与事理结合,适用于山区常见的邻里纠纷、经济矛盾等案件。 三穗县位于黔东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当地法院结合山区特点和民族习惯,持续探索更贴近群众的司法服务。除“笠调解”外,还推出“双语审判”“巡回法庭”等举措,提升司法服务的可及性。数据显示,2025年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12%,群众满意度达98.6%。
司法调解的意义不仅在于更快定分止争,也在于以理性、温和的方式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三穗法院瓦寨人民法庭的实践表明,基层法院应继续深化“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在守住法治底线的同时,更好发挥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高效、公正、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让法律更好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