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市民园长"制度创新公园治理模式 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

围绕公园服务供给与市民需求如何更好匹配,北京正以制度创新回应城市精细化治理课题。

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园品质激发城市发展活力的若干措施》,提出试点推行“市民园长”模式,鼓励公众以参与监督、提出建议等方式加入公园治理。

这一探索并非从零起步:在北京部分区属公园中,“社会园长”招募已先行开展,通过“来自游客、服务公园”的方式,尝试建立更加顺畅的双向沟通渠道。

问题在于,公园是高频公共空间,承载休闲、健身、社交、文化传播等多重功能,管理难点往往集中在“需求差异大、人员流动性强、矛盾触点多”。

例如场地使用协调、卫生死角治理、游园不文明行为劝导、安全隐患排查等,都需要持续的现场观察与即时沟通。

仅依靠有限的管理力量,容易出现“问题发现不及时、解释沟通不到位、整改反馈链条不闭环”等情况,影响游客体验与公共服务质量。

原因在于,近年来城市公园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群众对精细化服务的期待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公众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不少市民不仅关心“有没有公园”,更关心“公园好不好用、是否安全、是否便捷、是否文明”。

多地在实践中也形成了可借鉴的路径:一些城市较早探索“市民园长”或类似制度,以公开招募、志愿参与的形式,让熟悉公园、愿意投入时间的市民成为“观察者、联络员、建议者”。

北京此次在政策层面明确试点方向,意味着公众参与将从个别实践走向更系统的制度安排。

从已开展探索的公园看,“社会园长”的招募强调责任与能力并重,主要面向在京工作、学习、生活且具备志愿服务时间的18至70周岁人群,通常要求关心园林绿化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并能保证定期参与管理协助。

部分公园还对居住地邻近、具备志愿服务或管理经验者给予优先考虑。

实践中,入选者既可能是熟悉园林养护的退休工作人员,也可能是长期关注公园运营、善于沟通传播的公众人士。

其共同特征是对公园有持续观察、对问题有表达能力、对公共秩序有维护意愿。

“社会园长”承担的责任更偏向公共服务协助与信息反馈:一是巡视园区,倾听并收集游客诉求,推动意见建议形成闭环;二是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点,及时向管理方反馈,促进整改;三是开展文明游园劝导与游客引导,减少摩擦与冲突;四是从游客视角监督和评价服务质量,帮助管理方发现“看不见的细节”。

一些公园反馈,相关人员上岗后提出多条改进建议,参与倡导文明游园并协助排除安全隐患,对提升管理效率、改善沟通氛围起到积极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此类角色通常属于公益性质,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更像是把热心与专业转化为公共服务的补充力量。

这一机制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提升治理的“触达度”。

频繁在场的市民参与者能更快发现问题、传递信息,弥补管理力量不足。

其二,提升沟通的“解释力”。

对于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公众参与者进行解释和疏导,有助于减少误解,降低对立情绪。

其三,提升决策的“贴近性”。

在改造提升、设施布局、运营活动等环节,来自一线的意见更接近多数使用者需求,有利于把有限资源用在“最影响体验的地方”。

同时,也要看到,“市民园长”要走向常态化,必须在对策上把边界划清、把机制做实。

一是完善遴选与培训,确保参与者具备基本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安全常识,避免“热心但不专业”带来误导。

二是明确权责边界,强调其身份为志愿协助者而非行政管理者,避免出现越权执法、与游客冲突等风险。

三是建立退出与评价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动态管理,既保障公园运营秩序,也保护参与者积极性。

四是畅通反馈闭环,公园管理方需对建议做到“可回应、可解释、可跟踪”,否则容易削弱公众参与信任。

前景上看,随着北京推进公园品质提升与城市发展活力激发,“市民园长”有望成为基层治理在公共空间中的一项制度化抓手。

其价值不止于解决具体问题,更在于培育规则意识与共同体意识,推动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协同格局。

下一步,若能在试点中总结标准化流程,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文本,并与数字化平台、志愿服务体系、社区治理机制衔接,这一模式有望在更广范围内释放治理效能,促进城市公共服务从“管理型”向“服务型、协同型”转变。

"市民园长"制度的推行,体现了现代城市治理理念的创新。

它打破了传统的单向管理模式,建立了公园管理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让普通市民从被动的游客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园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市民的城市认同感和参与热情,培养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

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北京的公园将更好地成为市民共同的家园,城市治理也将更加民主、更加贴近民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