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开了一家猪葛亮”是否合法合规

2020年4月,广东东莞诞生了一家名为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周瑜因为公司名字与诸葛亮的谐音关系,被网友戏称为“周瑜开了一家猪葛亮”。这桩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少人开始质疑企业取名“猪葛亮”是否合法合规。有一位自称是诸葛亮后裔的人士还在网上发声明表示,把“猪”与“诸”相混用以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的行为。对于这种做法,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指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行政部门应该主动审查这类申请。此外,《商标法》也规定不能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陈军认为,这种通过谐音来蹭热度的行为容易伤害公众感情,所以应该禁止使用。而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何生廷则表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用历史人物的名字或谐音字注册商标,但也提到这样做可能会引发争议。何生廷提到诸葛亮作为公共文化资源有很高的知名度,用“猪葛亮”这样的名字会让人们联想到低俗化的形象。这次事件中,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主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公司的门店招牌上醒目地写着三个红色大字“猪葛亮”,店铺的位置就在广东东莞。面对外界的质疑,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解释说店名是自主构思的,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她还提到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并办理注销手续。经天眼查查询发现,全国范围内有几十家公司或商标使用了“猪葛亮”,多与食品、餐饮行业相关。同时还有多家公司直接使用了“诸葛亮”作为名称或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信息显示全国各地有多个商家以“猪葛亮”为商标注册在餐饮、物流、商贸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