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新试点 构建"水陆空"立体化国际物流大通道

为进一步优化国际物流体系,提升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近日宣布启动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试点工作,这是继出口公铁联运试点之后,我国在多式联运领域的又一重要创新举措。

多式联运作为现代国际物流的重要组织方式,具有运输效率高、成本低、环保等优势。

新模式主要针对采用集装箱载运方式、境内运输方式为铁路或水路运输、进出境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的联运模式。

这一设计充分考虑了我国水陆运输资源禀赋,旨在通过海铁联运、水水中转等多种组合方式,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国际物流网络。

在具体操作层面,新模式建立了规范化的申报和监管机制。

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场所经营企业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多式联运申请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实现信息化、透明化管理。

为确保货物安全,多式联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施加封志,联运经营人需在整个联运过程中保持封志完好,防止货物被非法开启或调换。

在监管创新方面,新模式体现了"放管结合"的理念。

当境内运输服务由同一联运经营人提供,且换装涉及铁路运输时,经海关同意,换装作业可在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这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

同时,联运经营人需及时传输到货、离场信息,海关可根据需要派员监装监卸,必要时对货物进行抽核,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风险防控的到位。

这一新模式的推出,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通过构建覆盖"水陆空"的立体化国际物流大通道,将进一步提高多式联运货物的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增强我国在国际物流竞争中的优势。

特别是对于中西部地区和内陆省份,通过水陆联运可以更好地融入国际物流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的落地,体现了以制度创新服务高水平开放的导向。

把数据跑通、把责任压实、把过程管住,才能让货物流转更高效、企业预期更稳定、通道运行更畅通。

面向未来,持续完善规则衔接与数字化能力建设,将为国际物流大通道的安全、稳定、便捷运行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