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被抓后被判死刑

3月21日,在涉及“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的一起大案中,警方把关键人物谢某某给抓住了,这个外号叫“梅姨”的女人。按照法律条文,她被判死刑的概率很高。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的郑子殷律师给媒体聊了聊这个案子。郑律师说,“梅姨”把孩子当商品卖,她跟张维平一伙人是一伙的。她负责找买家、把孩子卖掉,从中分钱,是整个团伙赚钱的关键一环。她在犯罪团伙里干的事情多,按照规矩,她肯定是主犯。 刑法里给拐卖儿童罪定了规矩,犯罪越重,罚得越狠。基础刑期是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就得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就要判死刑了。这次“梅姨”涉案人数多得很,已经超过了那个判三年以上的标准。你看新闻就知道,她这个团伙从2003年到2005年就把至少9个孩子给拐走了。余华英那案子也是一样性质的恶性犯罪,她当年拐卖了11个孩子,后来又发现有17个被拐卖了。 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点,“梅姨”隐藏了20多年都没被抓住。她从2005年案发后一直潜逃到2026年才被逮住。这种长时间躲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简直是对正义的挑衅。以前那个余华英也是因为这个被抓去枪毙了。 这起案子里还有一个同案犯周容平,他和张维平早就被枪毙了。张维平和周容平是主犯,“梅姨”和他们一起干坏事肯定跑不了重罚。 现在国家对这种拐骗儿童的案件态度很坚决:必须严厉打击!不管是余华英还是其他类似的案件,法院都是要判死刑的。 综合这些情况看,“梅姨”的罪名很重,可能直接就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等到法院审理的时候,“梅姨”很难有机会减刑。 最终怎么判还得看法院怎么审理,看证据和事实说话。不过以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梅姨”等待她的很可能是法律的重罚!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 陈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