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呈现隐蔽性强、传播快、伤害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一些受害者不仅遭受身体伤害,更可能出现长期心理创伤;一些加害者在缺乏及时干预和有效惩戒的情况下,行为逐步升级,甚至由不良行为向违法犯罪演化。
社会层面长期存在“同学间打闹”“内部处理即可”等认识偏差,加之处置标准不统一、责任边界不清晰,导致个别案件处置拖延、教育惩戒失衡,既伤害受害者权益,也损害校园安全与法治权威。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正是在问题倒逼下推进的制度回应。
从原因看,校园欺凌治理长期面临三重难点:一是法律规制层面缺少直达一线的明确抓手,学校往往依赖校纪校规或协商化解,遇到较严重情形时,何时启动外部处置、由谁介入、适用何种程序,缺乏清晰路径;二是部分未成年人对违法成本认知不足,社会上对“未成年人不受实质惩处”的误解叠加个别案件处置偏软,容易诱发侥幸心理;三是校方在现实处置中存在顾虑,一方面担心“管重了”引发争议,另一方面又担心“报出去”影响声誉,从而出现隐瞒、淡化或拖延报告等现象,客观上削弱了及时止损和风险阻断的效果。
校园欺凌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多维度共同发力。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施行,为我国校园欺凌治理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各地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需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新法规定得到有效贯彻。
同时,全社会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尊重他人、崇尚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让每一个未成年学生都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欺凌的挡箭牌,这不仅是法律底线的明确,更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