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日发布通报,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洪亮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李洪亮因多项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李洪亮案件反映出的问题触目惊心。政治纪律上,李洪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甚至搞迷信活动,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作风建设上,李洪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这充分说明其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漠视。组织纪律上,李洪亮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重要信息,破坏了组织管理的严肃性。 更为严重的是,李洪亮廉洁底线彻底失守,沦为权力寻租的工具。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车辆,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这些行为表明,李洪亮已经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令人警惕的是,他大搞权钱交易,利用商务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诸上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腐蚀了党的肌体,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营商环境。 李洪亮的堕落过程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作为省级商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他本应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却逐步沦为"被围猎"的对象,政商关系严重错位。这反映出,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防线逐步瓦解,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李洪亮案件的查处,充分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无论职位多高、资历多深,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必然受到严肃处理。这对全党全社会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要以李洪亮案件为镜鉴,更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防腐机制;深化政商关系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坚守廉洁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案件再次表明,手握公权必须敬畏法纪、守住底线,任何把权力当作谋私工具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只有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制度建设、监督治理与作风建设贯通起来,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在干净干事中实现担当作为,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