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错过了这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你可能永远拿不到这笔巨款了

亲人们要是因为工作导致生命消逝,赶紧申请工亡认定,拿到法定赔偿的钱吧。毕竟这笔钱包括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真的很重要。不过要注意了,这个流程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机,你可能永远都拿不到这笔巨款了。所以啊,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这个程序的关键在于:谁去申请?还有就是什么时候申请?。首先单位必须给劳动者一个说法,职工发生工伤意外导致死亡后,用人单位有法律责任在伤害发生之日(或死亡当天)起30个自然日内,把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把这个手续办了,那在认定前原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费用,就全由这个单位自己掏腰包。 第二呢,如果单位在30天之内没给办手续的话,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或者工会成员就得自己动手了。一般是从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死亡之日算起的1年之内去办理申请手续。这个时间段真的是最后机会了,通常情况下不会给你随便延长时间的。要是超过了这个1年期限还没有正当理由的话,人社局多半不会受理你的案子了。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并且没有特殊理由,家属很有可能拿不到那笔法定的赔偿金。 家属们别太依赖单位了,得赶紧自己行动起来了解一下情况啊。如果发现单位那边拖着不办事儿,家属们就得自己跑一趟了。在这1年的期限之内把材料准备齐全:死亡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还有事故情况说明等等这些必须要带上才能去申请。 要注意的是起算点通常是从死亡当天算起的。哪怕是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况也不例外。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可就麻烦大了,行政认定的大门基本就关了。之后想通过这个途径拿到工亡赔偿金基本没戏了,想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说时间是不等人的。对于家属来说这个1年的申请期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保障期啊。主动去把握才能为家人争取到该有的保障。具体的时效规定还是以当地人社部门的解释为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