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发布2026年68项重点任务清单:制度破壁与绿色转型并进,跨域赛事将成新亮点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迎来新的工作部署。示范区执委会近日印发的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涵盖32项制度创新、15项绿色低碳发展、7项重点项目和14项保障措施,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年度工作框架。 制度创新是推动示范区一体化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示范区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落实国家和省级改革授权事项。具体而言,示范区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五年评估,确保规划指导作用有效发挥。同时,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探索跨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人才流动上,示范区将探索建立两省一市人才计划结果互认机制,推动人才共享码建设,持续开展跨省域中高职贯通招生,打破行政壁垒促进人才集聚。这些制度创新举措表明了示范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上的决心。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示范区建设的根本要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示范区将高标准推进水乡客厅运营,加大招商力度,持续导入生态、创新、人文功能,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标杆。科技创新上,示范区将推动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谋划储备科技研发项目,依托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形成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完整创新链条。示范区还将编制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完善投资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产业的投资力度。需要指出,示范区将深化联合办赛机制,筹办各项重大跨域体育赛事,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区域知名度和吸引力,更能增进区域交流融合。 重点区域和领域项目建设是实现示范区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围绕"一厅三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互联互通、生态环保、数据集群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示范区安排了一批重大项目。通过实现建成投用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开工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始终保持强劲动力。这些项目涵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建设体系。 实施保障是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地见效的关键。示范区将制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印发"十五五"实施方案,明确中长期发展方向。同时,研究谋划第二批省级层面改革授权事项,为深入深化改革创新预留空间。这些保障措施体现了示范区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长三角示范区通过68项具体任务,继续践行"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改革理念。这片2413平方公里的区域正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新的实践样本。